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(记者费权)近日,湖南长沙开福区北辰三角洲E3区发生的一起悲剧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8月1日19时许,一名年仅21岁的女子在小区附近散步时,不幸被高空坠落的水泥块砸中后脑勺,当场死亡。经警方调查,初步判断坠落物为北辰三角洲高层住宅外墙脱落的水泥块。此事件不仅让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,也引发了公众对建筑物安全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深刻思考。
对此,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表示,从法律层面看,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:“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。”在这起事件中,建筑物的所有人、管理人以及可能的使用人都将面临法律的审视。
李泽瑞介绍,通常情况下,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建筑物的管理人,对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负有重要责任。如果物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,定期对建筑物外墙进行检查、维护,导致外墙脱落致人损害,那么物业很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。例如,若能证明物业在明知外墙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,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,或者没有对居民进行安全警示,物业将难以免除责任。
建筑物的所有人,一般指的是房屋的业主。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业主对建筑物的部分拥有独立的管理和使用权,且该部分的脱落导致他人损害,业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“但在大多数小区中,外墙属于公共部分,主要由物业负责管理和维护。”
而如果经过调查发现,外墙脱落是由于建筑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,且建筑物仍在质保期内,那么施工单位或开发商可能成为最终的责任承担者。即便超过质保期,若能证明脱落是因建筑质量缺陷造成的,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也可能被追究责任。
目前,警方和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。李泽瑞强调,由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,责任认定并非一蹴而就。“比如,需要确定脱落的水泥块具体来自哪一层、哪一户,这对于判断直接责任人至关重要。同时,还要考量当时的天气状况、建筑物的老化程度、过往的维修记录等因素。”
据报道,涉事的北辰三角洲小区建成已十余年,部分楼栋存在外墙剥落痕迹。万科物业作为E3区的物业公司,今年虽对涉事6号栋进行过排查,且申报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部分楼栋的外墙渗水维修,但并未申报外墙脱落问题。“这一情况在后续的责任认定中可能成为关键因素。如果物业在排查中确实疏忽了外墙脱落的隐患,从而导致了事故,将难以逃脱法律的追责。”李泽瑞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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